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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锁企业被加盟商“捅一刀”的背后
作者:佚名 来源:青年创业网 创建时间:2013年8月6日 22:42:48
   张未(化名)执掌着虎门一家并不知名的服装企业。
   2010年,张未开始通过连锁加盟的方式进行内销市场开拓。但令他始料未及的是,由于未进行特许经营备案,今年6月份被加盟商告上了法庭,最终输掉了官司,使企业损失不小。
   这种栽在因没特许经营权,被加盟商“捅一刀”的事情并非偶然。
   后金融危机时代,内销市场成为莞企掘金的新战场,连锁加盟方式成为企业开拓市场的有力武器。但一个必须得正视的问题是,东莞目前仅不到20家企业进行了特许经营备案。这就意味着,未进行备案的企业是在违规开展连锁加盟经营。
   一些加盟商就是瞅准了这个漏洞,加盟后寻求良机“倒戈”,以此牟利,这种现象还有逐年上升趋势。正如我国著名特许经营专家李维华分析所指,连锁加盟经营是把“双刃剑”,如果运作得当企业会高效而迅速地抢占市场;反之就很有可能遭到欺诈,市场扩张战略随之受阻。
   加盟商突然“变脸”
   我国有法律规定,要想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,必须要达到一定资质,并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。而恰好这家企业此前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,在商务部并没有备案,这就属于违规经营了。
   张未的声音略显疲惫。他描述称,此前企业产品以外销为主,2008年之前,企业的运营状况一直还算良好。金融危机肆虐时,张未的企业也受到冲击。此后,随着人民币持续升值,外贸环境持续恶化,这家服装企业的订单利润率不断下降,曾一度陷入窘境。
   金融危机过后,众多莞企在继续做好外销市场的同时,将目光瞄向了内销市场。张未同其他企业家一样,也开始在国内经营起一个服装品牌,并希冀通过开展连锁加盟的方式来实现市场扩张。
   张未向记者介绍说,“我们公司初始阶段设定的加盟条件是,加盟商要缴纳10万元的加盟费,并由我们公司统一对加盟店面进行装潢设计和技术培训,这要花费较大的人力和物力。”对于目前全国有多少家加盟店,张未不愿透露具体的数字。
   正当这家企业的连锁加盟经营做得风生水起时,让张未始料未及的事件发生了,华东某省一家加盟商在今年6月份以张未企业加盟服务不到位为由,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。
   经过法院调解无果后,双方最终对峙法庭。张未认为是加盟商无理取闹,对于打赢官司充满自信。而他的代理人、东莞博导聚佳知识产权公司负责人赵薇在经过详细了解后,却隐约感觉到了形势对张未非常不利。
   果不其然,法庭审判结果印证了赵薇的预测。
   今年7月份,法庭最终宣判,张未败诉,并归还加盟商共计10余万元的加盟费和其他服务费用。张未听到宣判结果后,感觉异常沮丧,“明明是我们在理,却最终输掉了官司。”
   对这起败诉的官司,赵薇却不像张未那么看,“我国有法律规定,要想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,必须要达到一定资质,并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。而恰好这家企业此前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,在商务部并没有备案,这就属于违规经营了。”
   赵薇了解到,原告是在今年3月正式成为张未企业的加盟商,在今年6月份就将这家服装企业告上法庭,“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,这个加盟商在打官司之前,已经咨询了相关律师,他知道这家企业并未备案,因此胜券在握,含有明显的故意成分。”
   张未企业的损失是可想而知的,此前耗费的大量人力、物力和财力都付诸东流。更为严重的是,他们的品牌营销模式以及其他一些无形资产,也被加盟商偷学而去。从他掌握的情况来看,这家加盟商已经开始酝酿独创品牌,并开始进行一系列运作。
   “等于说,这就是培养了一个竞争对手。”赵薇分析说。
   其他一些加盟商也闻听了张未企业因为加盟纠纷惹上了官司,但令张未感到松一口气的是,这些加盟商平时与他的关系很好,都表示了理解。“你们现在没有特许经营备案,把相关手续补齐随后备案就好了。”其中一个加盟商曾对张未这样说。
   但不论怎样,输掉这场官司,已经成为这家企业内销市场开拓之路上的一个绊脚石,此前规划的连锁加盟经营市场开拓战略不得不暂缓。张未表示,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准备工作。
   尴尬的数据
   之所以对这方面疏于保护,一部分原因是一些企业根本就不知道还要备案,另外就是一些企业觉得,多数企业都没有备案,抱着法不责众的观念也不去备案。
   据商务部此前的数据统计,我国特许经营连锁百强销售规模早已突破2000亿元。然而,随着特许经营行业的快速发展,相关投诉与诉讼也与日俱增。
   我国著名特许经营专家、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李维华向记者介绍,2007年5月1日,我国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。其中规定,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,应当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和至少2个直营店,并且直营店的经营时间要超过1年。“两店一年”是条例规定的从事特许经营行业企业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,同时条例也规定特许人必须履行信息披露、按期备案等相关法律义务。
   但据调查发现,莞企在特许经营备案方面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。8月20日,记者通过商务部网站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发现,东莞目前在商务部有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共有14家。市经信局贸易流通科相关负责人黄强也表示,莞企目前通过内贸线口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,在20家以内。
   而对于东莞目前有多少家企业正在开展特许经营,黄强对记者介绍,目前市经信局方面还没有准确的数据统计。20日,记者在百度输入“东莞企业加盟”几个字,得到 360万个相关结果。博导聚佳的吴才富介绍:“虽然没有准确的数据统计,但根据我们之前的业务了解,东莞目前有许多企业没有进行特许经营备案,却在开展连锁加盟经营业务。”
   去年,厚街镇的某知名家纺品牌曾被曝违规进行特许经营,其并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备案。记者19日通过商务部网站查询发现,该家纺企业依然没有特许经营备案信息。随后记者登录其官方网站,其加盟招商的信息被置于显要位置。记者随即拨通加盟热线,一位李小姐称,加盟条件非常简单,不需要缴纳加盟费,只需要交一定的保证金。同时,她特别强调,“我们已经取得特许经营的相关资质,并已经备案。”
  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而从事特许经营,依照条例,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,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仍不备案的,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   但从目前来看,此条例在东莞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。对于这样的现状,李维华分析称,我国在这一块的法律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,还缺乏一定的强制性。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坦言,由于种种原因,我国有关商务的立法长期滞后,商务主管部门普遍缺乏执法实践和执法经验。
   博导聚佳负责人赵薇表示,东莞企业家的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。“之所以对这方面疏于保护,一部分原因是一些企业根本就不知道还要备案,另外就是一些企业觉得,多数企业都没有备案,抱着法不责众的观念也不去备案。”
   黄强介绍称,2009年之前,负责进行特许经营备案初审的市经信局贸易流通科,很少收到企业的备案资料,也鲜有企业前来咨询。“现在情况有所改善,不时有企业主动打电话咨询相关信息,但还是有待完善。”黄强说。
   加盟纠纷频现
   一些人或组织利用加盟的方式,从特许人那里“偷”得各种软性及硬性资源,然后自己另行单干,或采取别的非法手段,直接与特许人竞争或直接损害特许人的利益,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会直接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。
   正是因为一些企业未进行特许经营备案,在开展连锁加盟业务的同时,也为日后的加盟纠纷埋下了隐患。特别是对于急于想通过加盟连锁开拓内销市场的企业,这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日后发展的桎梏。
   李维华介绍,由于特许经营法律法规中的“信息披露”主要针对的是特许人,而非加盟商,人们平时看到和听到的特许经营欺诈案例中,特许人往往是其中的强势方,而加盟商则多以“受害者”、“弱势”的形象博得大众的同情。
   作为国内著名特许经营专家,李维华对特许经营学一直潜心研究。根据他的不完全统计,目前来看,在加盟纠纷案件中,特许人对加盟商的欺诈占其中60%的比例,加盟商对特许人的欺诈占据30%,剩余的10%纠纷为第三方对这两个群体的欺诈。
   “十个加盟九个骗”一度曾是社会大众对特许经营的普遍性看法,但根据李维华的研究,从目前来看,加盟商对特许人的欺诈更应该引起重视。他认为,连锁加盟经营如果运作得好,能够低成本、高效、快速地实现市场扩张,但如果正当经营的企业受到加盟商的欺诈或纠缠,对其市场开拓战略和品牌形象都是不小的打击。“更为严重的,甚至可以使特许人的品牌死掉。”李维华说。
   博导聚佳代理的那家服装企业案件败诉后,不久之后,她又接到一家美容机构的代理邀请。这家美容机构与加盟商签订了《特许连锁经营合约书》,但加盟商并未按照合约规定去操作,因此这家美容机构正打算将其告上法庭。
   据这家美容机构一位负责人刘小姐对赵薇介绍,这个加盟商跟他们合作几个月,但现在店内的POS机等标配都变卖了,这样总部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。刘小姐以加盟商带头破坏公司形象为由与其交涉,但得到的都是强硬的回应。
   “他们回应说,这家美容公司没有特许经营备案,因此不怕上法庭。”赵薇说。
   多次交涉无果后,这家美容机构决定诉诸法律程序。作为这家美容机构的代理人,赵薇因为有前车之鉴,因此一再劝说这家美容机构选择私下和解。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如果要走法律程序,最后很难胜诉。”赵薇说。
   无奈之下,这家美容机构只得委曲求全,暂时不再对这家加盟商提出整改要求。但随后,这家加盟商将特许人的logo和统一店面装饰也全部换掉,这等于完全损坏了公司的统一形象和作业标准。
   记者多次致电该加盟商,但其一直未有回应。根据刘小姐了解到的情况,这家加盟商存在欺诈嫌疑,现在他们正计划单干。因为没有特许经营备案,因此从法律上来讲,这家美容机构已经无法管控加盟商。“他们正是看准了企业没有进行特许经营备案这个漏洞,如果这个加盟商在某天撕破脸,将企业告上法庭,企业败诉的概率会很大。”赵薇指出。
   之前,这家美容机构对加盟商店面进行了统一装饰和设备安装,耗费了不少人力和物力。同时,还要持续对加盟商提供经营指导、技术支持和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服务。如果这家加盟商真的另起炉灶,企业的一些硬性和软性资源已被加盟商取走,那对特许人的影响是巨大的。
   根据李维华的研究,这是加盟商对特许人欺诈的典型案例。一些人或组织利用加盟的方式,从特许人那里“偷”得各种软性及硬性资源,然后自己另行单干,或采取别的非法手段,直接与特许人竞争或直接损害特许人的利益,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会直接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。
   李维华介绍,把加盟作为偷艺、然后自己单干的跳板,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。如果稍微留心,人们就会发现,许多同行业中的不同品牌企业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源头,许多品牌的竞争者本来就是该品牌的一个加盟商,这直接导致了特许人产品市场体系的混乱,造成品牌效益的下降,甚至会摧毁整个品牌。
   特许经营备案代理商机
   只有进行了备案,其他诸如规范特许关系、防止和打击加盟商对特许人的欺诈等问题,才可摆在桌面上继续探讨,否则一切都是空谈。
  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最新调查数据显示,2010年,特许企业销售增幅普遍低于店铺增幅,很多业态的销售增幅有较明显的下滑。2010年企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,“与加盟商关系维护难度加大”赫然在列。无特许经营备案,成为一些正规企业开展连锁加盟业务最大的隐患。
   对于如何规避这一隐患,防止加盟商的恶意欺诈,黄强对东莞企业的建议是,如果要想开展连锁加盟业务,一定要进行特许经营备案。黄强同时表示,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,促进商业特许健康、有序发展,市经信局将会拟定相关行政处罚规定。
   一些业内专家也纷纷建议,对于想急于通过连锁加盟拓展内销市场的正规企业,首先应该根据相关条例进行特许经营备案。只有进行了备案,其他诸如规范特许关系、防止和打击加盟商对特许人的欺诈等问题才可摆在桌面上继续探讨,否则一切都是空谈。
   李维华建议称,这需要多方力量的合力。首先,政府部门要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让企业意识到不进行备案的严重后果,必要时可出台强制性措施;另外,企业家也要提高法律意识,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,如果违规,应该尽快补齐相关手续。
   企业要想进行特许经营备案,要经过多级相关部门的审核,同时要准备较为繁杂的材料。虽然李维华建议企业自己来操办,但许多企业因为缺乏经验,往往会手足无措。
   商标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公司瞄准了其中的商机。企业无特许经营备案而从事连锁加盟,不只被一些加盟商盯上,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公司也看上了机会。博导聚佳就是其中的一家,其相关负责人透露,他们通过代理几个案件,发现了这块市场蓝海,正准备成立一个专门为企业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业务部门。目前,因为加盟纠纷而让赵薇做代理人的企业,正通过博导聚佳进行特许经营备案。
   赵薇解释称,莞企越来越多通过连锁加盟方式开拓内销市场,随着加盟纠纷的频发和企业法律意识的增强,企业在开展这块业务时,必然会进行特许经营备案。而这些知识产权公司可以帮助他们准备繁杂的材料,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导。
   由于是处于市场空白期,相关监管措施还空缺,其代理资质、代理程序和定价都没有可参照的具体标准,这是最为紧迫的问题。对于代理一家企业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价格,赵薇讳莫如深,但她同时透露,应该是在万元以上。
   一位律师介绍,现在的情况,很像2004年刚刚兴起的商标代理市场,当时这块市场也几乎是一片空白,随后几年,大批代理机构蜂拥而出,目前整个市场依然处于混乱状态。
   该律师担忧的是,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,特许经营备案代理市场,很有可能会重复商标代理市场的老路。商标代理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,这个行业已经变得鱼龙混杂,现在正规企业几乎利润可言。
   现在,有人瞄向了特许经营备案代理这块市场蛋糕,上述律师建议称,企业一定要仔细甄别,选择有正规资质的代理企业合作。“在这个市场空白期,希望相关监管措施也要及时出台,以防重蹈覆辙。”他说。